◎马慜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频发,一定程度上是因监管不到位。新型金融风险大多呈现出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特征,风险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些局部的、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容易导致风险跨区域传播。加强金融监管对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有助于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精准拆弹”,尤其是要牵好房地产风险、地方债务风险这两大“牛鼻子”。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此着墨甚多,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行动指引。
首先,房地产风险的化解路径进一步明晰。金融“组合拳”齐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自2022年11月“金融16条”出台以来,以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为代表的“三支箭”齐发,形成了多维度、全方位的房企融资支持政策体系,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正在形成。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为房地产投资提供了一定空间,也符合房地产市场向新发展模式转型的长期方向。未来要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一视同仁,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次,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正在有序开展。随着1万亿元国债增发、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地方财政压力有所减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层面传递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心。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债务结构,这也要求***债务管理要更加精细。
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将进一步提速。近期,辽宁农商行获批开业、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揭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获批筹建……一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要举措相继落地。
回顾看,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化险,我国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已较峰值下降一半。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正在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接下来,还要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着力强化早期纠正硬约束,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能仅靠事后补救,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关键是要处理好权和责、快和稳的关系。要压实地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责任,统筹发展与安全。要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生机制和能力。
在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目标下,金融业正朝着“大而强、稳而优”的方向迈进。当前,机构改革已为金融监管做好顶层设计,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逐步构建完善。金融监管之间加强统筹协调,将更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助力金融市场行稳致远。